中国篮协与中职联的沟通奠定良好基础

中国篮协在昨天的会议上提出的第一套方案分为两步:第一步是中国篮协持有CBA 30%的股份,20家具乐部平均持股70% 。 中国篮协将向CBA公司授予CBA经营权和推广权; 第二步,时机成熟时中职联篮球俱乐部,中国篮协将比赛主办权授予CBA公司。 本方案建议授权北京篮球巨人广告中心与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会合并,山西俱乐部、浙江稠州银行俱乐部投资加盟,完成公司重组。 在此基础上,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总经理。 同时,联盟未来90%以上的收入将用于竞争和分摊俱乐部成本。 中国篮协还将部分股权分红投入联赛,仅从授权费中提取5%,用于支持女篮发展。 资金。 二是参赛俱乐部与中国篮协及相关方合作组建CBA职业联赛,并在职业联赛框架内成立商业及赛事运营公司。

目前看来,第一套方案或将成为未来中国篮协与中国职业联赛进一步沟通的基础和框架。 另一位中国职业联赛球队负责人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篮协虽然持股30%,但作为第一大股东是否一定拥有“一票”? ? “否决权”; 其次,如果CBA公司按照这个方案成立,那么总经理等管理职务就必须通过外部招聘的方式来招聘,而不是领队的“背景”,但监事会必须从俱乐部产生; 第三,公司财务必须公开透明,每笔资金的支出和使用都必须得到20家具乐部的批准才能进行。 此外,联盟中的每一个重大决定也是如此。

明确的态度

篮协欲“招募”姚明

本着“更大胆、更快”的改革决心,中国篮协在设计两套改革方案时,充分考虑了如何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 在第一套改革方案中,中国篮协经与中国职业联赛篮球俱乐部(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职业联赛公司)、浙江稠州、山西汾酒俱乐部协商后,建议授权北京中国篮球巨人广告中心(中国篮球协会所属独资企业)与中国职业篮球联赛合并。 浙江稠州、山西汾酒两家具乐部投资加盟公司,完成公司重组。 重组后的公司更名为中国职业篮球联赛(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简称CBA联赛公司)。

不难看出,在第二个方案中,姚明和中国篮球职业联赛被篮协吸收。 他们想要独立获得晋升权是不可能的。 最终的推广权交给了中国篮协下属的独资企业北京篮球巨人广告中心。 他们还代表中国篮球协会。 此外,两家未加入中国职业联赛的俱乐部也拥有股份,几家具乐部合并后将组建新的CBA联赛公司。 既然是国企,那么代表篮协的中国篮球豪门肯定会占据大股东,应该就是上面提到的30%。

从篮协领导辛兰成的讲话中不难看出,国有资产不能丢。 姚明夺权就是国有资产的损失,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辛兰成表示:“改革过程中,要注意避免CBA联赛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要坚持在体育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和领导下推进改革。 我们要坚持国家利益、俱乐部利益、联赛利益。 各方利益是统一的。”

笨拙的手段

与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的合并实际上是一家空壳公司

在篮协的规划中中职联篮球俱乐部,我们看到了一家试图与中国篮协合并的北京中国篮球巨人广告中心。 业内人士向记者讲述了一个荒唐的事实。 该公司法人竟然是现任乒羽中心主任刘晓农。

据北京企业信用信息网显示,“北京中蓝巨人广告中心”隶属于北京中蓝体育发展中心。 其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两家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人和21人。 法定代表人为刘晓农(原篮球管理中心党委书记、现任乒羽中心主任)。 其办公地址分别为篮球管理中心办公室、同正楼1401室、1402室。 类型是全民所有制。 但从“北京中篮巨人广告中心”的规模来看,极有可能是一家空壳公司。 2002年1月31日注册的北京中篮巨人广告中心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 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举办展览和展示; 举办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未经特殊批准的除外)。 该公司不涉及任何体育业务。 由于某种原因,从篮球管理中心调离三年多的刘晓农仍然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北京篮球巨人广告中心”,如果想要与中职联合并,成立CBA联赛公司中职联篮球俱乐部,就必须进行改制。 如何改变呢? 重组需要实现两个变化,员工身份的变化和财产的变化。 至于由全民所有制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以姚明为首的18家合资公司也同意合并。 我相信会有很多障碍。 对于篮协何时成立,CBA从未给出过准确的时间表。 综上所述,中国篮协迄今为止的改革做法是敷衍了事。 他们满脑子想的都是“招聘”。 只是不知道姚明带领的中国职业联赛是否会重蹈梁山湖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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