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员参加中国足协及会员协会组织的足球比赛必须持有球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

1、中国足协关于注册证管理的相关规定

1、中国足球协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组织法人; 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单位会员,接受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和民政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是唯一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足球联合会和亚洲足球联合会的成员。

2、为了更好地管理运动员参加各类正式比赛,我国包括足球在内的竞技体育项目实行运动员“注册代表制度”。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中国足球协会管辖范围内的各级会员协会、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教练员、球员、裁判员、球员经纪人及其他组织所有人员必须登记或备案。”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及转会管理规定》第八条:“球员注册按照《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管理规定》办理。 只有在中国足协或者中国足协会员协会注册、代表俱乐部或者训练单位成为职业或者业余球员后,才有资格参加有组织的足球赛事。 球员一经注册,即同意遵守国际足联、亚足联、中国足协及其会员协会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任何未在中国足协注册的球员或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代表俱乐部、训练单位参加任何正式比赛的,均视为违反规则。 违规球员和/或俱乐部将受到处罚,该处罚不会受到任何因出场而需要做出的运动成绩的影响。 中国足协或者相关赛事的主办方有权给予处罚。”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球员若想参加有组织的足球赛事,必须注册并取得注册证,否则将被视为违规。

3、注册证明是足协管理球员身份的重要文件。 根据《中国足协运动员注册证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各类足球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注册证’。各会员协会应当规范注册证书的制作、使用和使用。” 管理上,求真务实,坚持原则,严格把控《注册证》的制作流程。”可见,注册证体现了球员注册、转会和资格确认的过程,是球队的重要凭证。足协负责管理运动员的身份。

4、注册证书的申请、制作、补发由选手注册单位办理。 根据《中国足协运动员注册证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注册证使用期间,各有关单位(协会、俱乐部、足球学校、业余学校、中小学校)等)须妥善保管,如个人信息丢失或需要修改,运动员及其所属组织必须填写《运动员遗失证书补发或证书个人信息修改申请表》。 《申请表》上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登记单位及所属会员协会须加盖确认,遗失单位非首次登记单位的,遗失单位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会员协会应将相关材料连同户口簿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二寸近期白底彩色照片一并报送中国。 足协将颁发新的注册证……”

二、注册证书在实践中的具体情况

实际上,球员本人并不持有注册证书。 他们的注册证书一般由球员所在单位保存,这使得足协对球员的管理更加方便。 另外,球员的注册、转让或者补发都是由所在单位办理,让单位代为保管,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中国足协印制的注册证明最后一页的说明也明确写着:“本证明是运动员注册、转会和参赛资格的基础凭证,由运动员所在单位保存。”

根据上述中国足协的注册证管理制度和实际操作,以下几点可以帮助我们梳理注册证使用的几个方面:

1、中国足协对注册证书的管理源自我国运动员注册代表制度,由运动员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2、中国足协的注册证管理制度主要围绕职业球员或者职业梯队球员的制度,并没有过多考虑足球爱好者的水平。

3、在球员与俱乐部隶属关系形成的整个期间,注册证书仅在俱乐部、会员协会和中国足协之间流通。

4、球员参加比赛时,比赛监督员凭俱乐部提供的报名证明核对报名表,而不是比赛监督员与球员核对报名证明。

5、球员转会时,俱乐部确实需要将注册证明交给球员,球员持注册证明到新俱乐部办理转会手续。 不过,这一操作在中国足协的规定中并没有明确规定。

三、登记证书的法律性质

从登记证上的名字来看,和我们的身份证很接近。 它是个人持有的,是公民的身份证明,但这只是表面的或者只是为了名义上的方便。 事实上,从我国运动员注册管理制度来看,注册证书应该是运动员所在单位(注册单位)管理的运动员档案性质的证明文件。

首先,从注册证上记载的项目来看,其性质更接近于球员的简历。 它每年记录了玩家的单位和参赛记录,相当于玩家的人事档案。 注册证并不是近几年才出现的证书,而是在人力资源有限、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管理运动员注册管理制度最有效的方式。 在这种管理体系下,如果一个球员的简历能够在一份文件中得到相对准确、完整的体现,从长远来看,只有注册证书才能发挥这一作用。 从这个角度来说,户籍证明的作用应该和我们的身份证、户口簿的性质区分开来。 注册证书记录的是球员的简历,而不仅仅是一个状态。

其次,从整个注册证的制作和流转来看,现行规定是在所属单位、会员协会、中国足协之间流转。 没有规定注册证书由玩家本人持有。 登记证的申请、挂失、补发均由所属单位办理。 即使球员转会,也没有规定必须将注册证明交给球员本人。 这种调动更接近我国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实践中中国足球协会参赛证号,球员转会时,注册证是给球员本人的,主要是为了方便交接。 球员获得注册证明后,仍需交给新俱乐部办理转会手续中国足球协会参赛证号,新俱乐部将继续办理转会手续。 俱乐部管理。 这个操作过程本质上只是起到了传递的作用。 就像我们有些单位会把个人人事档案移交给新单位一样。 这并没有改变人事档案只是暂时拥有、不属于球员所有的性质。

第三,我国运动员管理制度规定,“注册证书”的管理和使用由注册单位行使。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全国运动员注册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注册证书是运动员注册的凭证,用于确定运动员的代表单位和资格。” 第十七条“注册。注册证书由全国单项运动协会或者体育管理中心统一颁发,由注册单位管理和使用。” 登记证书是登记凭证,由登记单位管理和使用。 它不是运动员本身的资格和认证,也不是注册单位颁发的。 由运动员自行管理和使用。 众所周知,中国足协在2017年正式与国家体育总局脱钩之前,与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拥有两块牌子、一支球队。 足球行业的注册证制度与前述体育总局的注册证制度类似。 因此,中国足协的注册证本身并不是球员本人的身份证明,而是所属单位对球员身份的证明,其管理和使用应归所属单位所有。

还需要指出的是,职业运动员退役或因其他原因成为业余运动员后,该运动员并非没有隶属关系,至少应在其所属的会员协会进行登记。 当然,会员协会是否收回球员注册证只是实际管理问题,而不是定性问题。

四、对登记证书依法管理的思考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们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选手注册证明并不是一般认为的选手的身份证,而是选手所在单位管理的选手简历和参赛证明。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足协的注册证管理制度应建立以注册单位为中心的注册证管理制度,准确表述注册证的法律性质,明确注册证制作、流通、补发过程中的主体责任,并维护玩家的合法权益。 。 同时,我们玩家也应该认识到,注册证并不是自己的身份证件。 当发生转会争议时,球员不得将返还注册证书作为其要求之一。 争议解决后中国足球协会参赛证号,玩家可以按照补发或其他程序办理。 单位应当申请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当然,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中国足协管理水平的提高,一张盖有各单位印章的注册证也将不可避免地退出历史舞台。 届时,其球员简历的作用将不复存在,其法律性质也将发生变化。 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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